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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5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5年1 月11日證櫃審字第1040037327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本公司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5年03月08日證櫃審字第 10500047062 號函核准同意自中華民國105年3月9日先行依規定以股款繳納 憑證上櫃買賣,同日於興櫃市場終止櫃檯買賣。三、茲將本次增資新股之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興櫃股票:普通股22,000,000股,每股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 220,000,000元整。 (二)本次現金增資申請上櫃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3,500,000股,每 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5,000,000元整。 (三)累計申請上櫃總股數:含股款繳納憑證共計25,500,000股,每股面額新 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55,000,000元整。 (四)股款繳納憑證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並向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登錄作業。 (六)辦理股務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B2,電話:02-2702- 3999)。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茲訂於105年03月09日(星期三),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掛 牌上櫃買賣,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其發放方式如后:(一)採帳簿劃撥配發新股之股東,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 司於發放日直接劃撥至貴股東之集保帳戶。(二)未採帳簿配發新股之股東,可填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671)蓋妥原 留印鑑後親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辦理。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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